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我院全面开通!
来源:聊城博爱妇女儿童医院2019年4月3日起,在博爱出生的宝宝们可以直接在医院完成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办理,不出产科即可现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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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如果领证人为新生儿母亲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确定好新生儿姓名
②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二代新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新生儿母亲亲自来办理的不需要委托书)
④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后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并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住院费用结算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等,并做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
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自鉴定证明。
温馨提示:
•住院期间授权委托书由新生儿父母双方在住院楼层的护士站填写;
•出院后授权委托书由新生儿父母双方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填写。
•特别说明:
根据《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上新生儿的姓名无法变更。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姓名作为曾用名。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办理地点:聊城博爱妇女儿童医院二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室
办理期限:建议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超过一年未办理的需另行提交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因被盗、遗失或者其他原因致丧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在户籍所在地主流媒体刊登遗失声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主流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来院补开分娩记录(即出生医学记录)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存根复印件、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登记户口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保健院岀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申请补发,经确认情况属实的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因被盗、遗失或者其他原因致丧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在户籍所在地主流媒体刊登遗失声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又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主流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补开分娩记录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存根复印件、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登记户口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申请补发,经确认情况属实的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